

建材集团按照上级要求要求,对中秋、国庆两个节日的安排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五项措施:
一是传达精神、认真贯彻。集团纪委及时转发市纪委、市监察局沪纪〔2013〕95号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、国庆期间清廉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》和市国资委纪委沪国资纪〔2013〕6号文件,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、带头实行,令行禁止从严管理,并对身边干部加强提醒教育,杜绝违纪行为。
二是召开纪委书记会议。学习讨论市纪委、市监察局和市国资委纪委部署精神,明确做好“两节”期间清廉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,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,是保持党的干部清正清廉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的实际行动,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。
三是加强正反案例教育。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,在第二环节邀请市检察院有关部门专家作党风廉政教育的专题讲座,通过正反典型案例,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理想信念、坚持责任意识、坚持清廉自律、坚持正确的事业观、工作观和政绩观,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。
四是新任干部集体谈话。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三环节,由集团纪委开展今年以来新任领导干部的集体谈话,教育引导新任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权力观,忠诚国有企业,实行廉政制度,保持清正清廉,为集团企业的创新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五是建章立制坚持长效。针对基层企业干部群众在落实八项规定、整治“四风”问题上的各条意见和整治建议,认真梳理归纳,并对照检查已有规章制度,不适应的要重订,缺少的要补充,不完善的要修改,切实做到不留死角、覆盖全面,形成“不敢为”、“不能为”、“不愿为”的长效机制。